最近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商標局、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專業人士在京對《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的框架及其條文進行了充分而熱烈的討論,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據商務部條法司有關同志介紹,該《辦法》不久將在網上進行公布,供社會公眾討論,并于年底前以部門規章的形式聯合下發。 《辦法》分六個部分,包括總則、投訴機構、展會期間專利保護、展會期間商標保護、展會期間著作權保護和法律責任!掇k法》適用于我國境內舉辦的各類經濟技術貿易展覽會、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等!掇k法》主要規定了展會參展單位或個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便捷程序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特別是對展會主辦方明確提出了注意義務,要求在展會期間設立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便于進一步加強會展期間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的執法效率。該《辦法》對于加強展會期間知識產權保護,規范會展業秩序,進一步推動會展業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另據了解,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從去年開始也加強了對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工作,先后進駐了國際紡織機械展、國際印刷機械展、北京科博會等,通過與展會主辦方共同設立知識產權現場辦公機構,開展執法與宣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豐富的經驗。目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已經協助北京市展覽業協會起草了《北京市展覽業協會保護知識產權公約》,作為其自律性規范文件,市展覽業協會準備在其理事會通過后,要求協會各成員單位都要遵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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